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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时间:2024-05-05 06:57:19 作者:
摘要:一般来说,大家很少谈著作权的基本特征,更多讨论的是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商标、专利)与物权相比的特殊之处

一般来说,大家很少谈著作权的基本特征,更多讨论的是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商标、专利)与物权相比的特殊之处,与物权相比著作权有如下特征:

1、著作权的客体不是物(客体与物质载体可分离)

物权的客体是肉眼可见的物(比如:房子、汽车、手机、衣服等等),这些“物”看得见摸得着,物权人对这些“物”享有物权(所有权)。

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美术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这些作品依附的载体是物,但是作品本身不是物。

举个例子,张三画了一幅画,他对这幅画享有著作权,该著作权的客体是以色彩、线条等要素构成的造型的表达,而不是颜料、画纸组成的物质载体。如果这幅画被复制了2份,那么这2份复制件是2件不同的物品,但它们是同一部作品。如果张三将这2幅画分别送给小明和小红,那么小明和小红分别拥有其得到画的所有权,但是他们并未取得该幅画的著作权,该幅画的著作权仍然由张三所有。

由此可知,作品(著作权的客体)与作品的物质载体是可以分离的。

2、著作权是排他权而非自用权

物权是自用权,物权的核心是对物的占有、控制、支配,而达到使用的目的。虽然对物的占有,也是一种排他的体现,但是这种排他是为了实现自用的目的。由于物的特定性与唯一性,你拥有一个苹果,并吃掉它,别人就不可能吃掉这个苹果。

但是,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作品的非物质性,让它可以轻易的被复制而不受著作权人的控制,著作权人无法通过占有,利用其著作权,因此法律给著作权人设定了排他权利,即以法律的强制力要求他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得以特定方式利用作品。

可见,物的有形性可以让物权人通过以占有为前提,行使物权;而著作权的无形性,无法控制,导致只能通过法律规定禁止他人的使用来实现权利。

3、著作权具有地域性

如果你在国外,钱包被抢劫,你可以要求当地警方抓住劫匪,找回钱包,这是因为你对你钱包的所有权,不会因为你在国外而消失。但是,你写的一部小说如果在国外的被翻译成外文出版,该国并没有义务保护你的著作权(除非我们国家与该国达成著作权保护的双边协定或共同加入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

可能自人类文明出现以来,就有所有权的观念。但是著作权起源却很晚,直到18世纪初,英国才出现版权法的起源——《安娜女王法》。

著作权法只是一种公共政策的产物,它是一个国家为了鼓励民众创新、促进文化发展而强制拟定的法律。对著作权是否有必要保护及保护的程度,世界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如果没有双边协定或者国际条约,著作权的保护也仅限于一国之内。

4、著作权的时间性

如果你有一块宝石,除了你自动抛弃它或者它自然灭失,否则你将永远对它享有所有权。如果不考虑权利人的演变,这块宝石祖祖辈辈可以流传几千年。

而著作权是有保护期限的,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

李白在唐代创作许多著名的诗句,如果他把一份《将进酒》手稿留给他的后代一直流传至今,假设这份手稿没有因为历史的久远而自然灭失,那么如今的手稿持有人,仍然对这份手稿享有所有权。但是,如果唐代也有著作权法,法律对李白《将进酒》这首诗的保护期限,仅仅包括李白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超过这个期限,李白及其后人就无法控制他人复制、出版这首诗。

这就是著作权保护期限与物权的不同之处。

以上回答参考了王迁老师的《著作权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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