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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第二学位又有新消息!27所院校再招生,考研人可以报考

时间:2023-12-27 06:54:30 作者:
摘要:又有一大批学校开始了第二学位招生,招生简章已公布,速看!此外,教育部将重点支持高校在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大数

又有一大批学校开始了第二学位招生,招生简章已公布,速看!

今年起,开展普通高校第二学位招生!这些人都可以报考!

菌菌现在再来强调一下,关于第二学位你必要知道的知识点!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通知》指出,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相关招生工作应在当年7月底之前完成。

《通知》说明,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时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通知》指出,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此外,教育部将重点支持高校在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以及高校有能力、有需要举办的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支持高校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第二学位第二波招生信息!27院校再发招生简章!

1、湖南工学院

招生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学制两年。

考试科目及时间:本次招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和思政,时间:2020年7月16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华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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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辽宁大学

招生专业:

4、大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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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辽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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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沙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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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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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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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西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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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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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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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山西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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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国政法大学

一、招生专业

法学和工商管理。学制为两年。

二、报名条件

报名法学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含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报名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含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是工商管理专业、国际商务专业。

三、招生对象

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须在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且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四、报名与录取

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报名。各学院应在6月17日前将学院汇总表统一交至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免试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14、南京师范大学

拟招生专业:会计学、金融学、法学、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地理信息科学、生物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5、贵州医科大学

拟招生专业:将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生物技术、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翻译和食品质量与安全等10个本科专业申请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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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陕西理工大学

拟录取专业:6月8日教研科完成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汉语言文学、生物工程、工业工程等5个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相关统计工作,并将材料及批文上报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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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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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北京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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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部需要北京常驻户口。

19、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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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长安大学

一、招生专业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

二、招生对象

(1)我校2020届理工类本科毕业生;

(2)近三年我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生学位、目前未就业的理工类往届生。

三、学制

学制两年,只进行专业课学习。全日制学习,住宿、学费等纳入高校正常学籍管理。

四、毕业证书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21、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通知:请有意向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同学注意!学校拟向应届毕业生开展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第二学士学位开设在会计学院,全校共招收人数30人。

22、河北工业大学

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6月6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XX学院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其他附件模板(附件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他支撑材料电子版协同发送至本科生院何艳。

二、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确定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申报备案专业,向省教育厅予以申报。

三、网络报送。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络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23、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开展第二学士学位通知:这是教育部要求开展第二学位的文件,我校已初步确定在这四个专业中招生-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具体文件近期出台。

24、中南民族大学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第二学士学位的备案申报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上办理,须提交该专业培养方案。该培养方案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即我校培养方案模块中的学科基础平台和专业平台的课程),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人文社科和经管法专业设置50-60个总学分;理工专业设置60-70个总学分。

制订培养方案时,各学院须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请申报学院在6月7日前将拟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通过OA系统(作为附件)提交。

25、温州医科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需要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重点支持增设国家急需及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支持高校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建设点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二、本年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实行集中备案制,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将作为增量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列下达。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相关招生工作应在当年7月底之前完成。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可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可后台回复专业名录以及教学质量获得相应网盘链接)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不得迁就和随意降低标准。

五、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六、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拟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院(部)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聚焦国家“大健康”战略需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高质量推进本学院(部)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和建设工作。对拟申报的专业,学院应成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对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26、西华师范大学

关于申报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的通知:

一、可以是已设置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招生,也可以依托现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二、重点专业为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生物与医药等专业以及“双一流”建设专业。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独下达。

四、招生对象为当年毕业获得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毕业获得学位3年以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五、第二学士学位需要另行制定培养计划,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六、毕业学生需报考不同一级学科或者同一一级学科不同的专业。

27、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关于做好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申报要求

1.已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2.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大数据、物联网、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民生急需的相关本科专业申报;

3.优先推荐省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研究报告(PDF版本)

根据社会用人需求、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确定增设专业必要性。主要包括:专业基本情况、专业特色优势、人才需求分析、课程体系设置、专业办学条件及发展规划等内容。

2.人才培养方案(PDF版本)

申报专业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可后台回复专业名录以及教学质量获得相应网盘链接)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6版)具体要求及框架结构,制定专门的第二学士学位两年制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修业年限、授予学位、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等内容。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三、申报程序

1.材料提交。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6月4日前将学院申报汇总表盖章扫描版(附件2)、专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确定学校增设第二学士学位申报备案专业,向省教育厅予以申报。

3.网络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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