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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能自理标准

时间:2023-12-03 20:54:30 作者:
摘要:我们都知道生活不能自理是多么的痛苦,多么的难受。法律上有规定其生活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有三种情况,会是哪些呢?现在由法律小编为大...

我们都知道生活不能自理是多么的痛苦,多么的难受。法律上有规定其生活不能自理的标准分别有三种情况,会是哪些呢?现在由法律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方案来讲解生活不能自理标准的有关知识。希望大家认真看看身边有无符合要求的了。

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是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够自己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理的情形。

我国首次“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显示,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080万人。

预计到2015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恺悌介绍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的余寿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处于“带病生存”状态。

二、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三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三、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时间,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的一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加强对《标准》的理解与适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刑罚有效实施。

以上法律小编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何为生活不能自理标准的三个方面。且必须满足以上条件才能归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状况,望大家多多留意,即使不能自理,也不要自暴自弃,这世界不会因你的哭声而停止运转的,如还有不明白的就登录我们的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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