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学新知识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非法使用生物醇油、环保油等醇基燃料的通告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非法使用生物醇油、环保油等醇基燃料的通告

时间:2024-08-22 21:58:38 作者:
摘要:关于禁止非法使用生物醇油、环保油等醇基燃料的通告醇基燃料,俗称生物醇油、环保油,是以醇类(甲醇、乙醇等)为主要成分混配的燃料,主要以液体形式存在,且闪点低、易挥发,容易着火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非法使用生物醇油、环保油等醇基燃料的通告

醇基燃料,俗称生物醇油、环保油,是以醇类(甲醇、乙醇等)为主要成分混配的燃料,主要以液体形式存在,且闪点低、易挥发,容易着火,安全性能较差,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吸入一定量的蒸汽会出现视力模糊、头痛胸闷等症状,对人体健康有害。

目前,市场上很多醇基燃料打着安全环保清洁能源的口号,品种多,名称不统一,没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合格证明,餐饮场所配套醇基燃料使用的灶具需经过改装,无产品合格证,且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达不到安全条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当前,洞头区已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醇基燃料集中整治行动。自2022年10月20日起,对醇基燃料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和执法打击,取缔三无产品,消除安全隐患。在此,请各餐饮使用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拒绝非法使用醇基燃料!11月1日后,对仍在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一律依法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倡议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踊跃举报各类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醇基燃料的行为,共同维护洞头的安全稳定!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