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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丨1.2亿农村老人如何幸福“享老”?这份《意见》很重要

时间:2024-08-20 22:53:5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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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生活在农村的60岁及以上人口有1.2亿人。农村的老龄化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农村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逐年增长。如何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近日,民政部联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层面专门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做出总体性、系统性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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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养老面临哪些“坎”?

一是老人多。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年轻人到城里工作、在城里发展,农村家庭空巢化现象不断出现。从全国看,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重为23.81%,比城镇高出7.99个百分点。

二是服务少。我国共有1.6万个农村敬老院、168.1万张床位。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约14.5万个,但由于老人居住分散,服务便利性、可及性还有待提高。

如何为农村老人编织幸福“网”?

《意见》明确,到2025年:

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省域内总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

互助养老因地制宜持续推进;

失能照护、医康养结合、助餐、探访关爱、学习娱乐等突出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意见》提出,

支持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失能照护专区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

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转型,建设成为具有协调指导、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转介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要将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村庄规划。

《意见》明确,

积极培育扎根乡村、贴近村民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有需求的地区可引入符合条件的国有或民营企业专业化、连锁化建设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的金融支持。

整理/制图:袁晴

资料来源:《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新华社、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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